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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节(2 / 2)

  “打开。”安歌命令道。

  那人不发一言立刻动手解开麻袋口。我正想看一眼那麻袋里装着的是什么人,安歌的身形稍稍偏过挡住我的视线,我刚刚看到半个的侧面,他已点头道:“做得好。”

  那人立即将麻袋口扎好,如释重负地轻轻舒了一口气。

  我越发摸不着头脑,从那麻袋中人的纤小身躯、刚才半个侧面中的几缕长发、耳环、细腻的皮肤就可以判定,那是个女人。难道安歌入宫的计划就是为了把这个女人偷出来?从安歌刚才故意挡住我的举动看,这个女人有可能是我认识的。但若不想让我看到,尽管在屋外验人便可,为何偏偏要在我面前解开麻袋,还故意让我看到半个侧面?

  我手抚紧皱的眉心,问题太多并不是好事,只能让我的思绪搅成一团乱麻。我定定神,从乱麻中理出一条思路来。当前最要紧的事情就是我如何脱身,要知道这个答案只要知道安歌绑架我的目的就可以了,简而言之,他想拿我去换什么。而要知道安歌的目的,只需知道他是什么人。

  我苦笑,脑子都几乎要想爆了,所有的问题又回到原点,那个最简单的问题,他是谁?唯一的线索就是,许多年前我和他就认识,可我偏偏想不起来。

  作者有话要说:  10.1期间保持日更,更新时间为每天早上7: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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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☆、难解故人心(一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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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这时安歌又恢复了我醒来时所见到的模样,温和而悠闲,脸上带着懒懒的浅笑。

  “做得实在是不错,回去可以领赏了。”安歌又赞赏了一次,并且还拍了拍黑衣人的肩。

  三个黑衣人脸上都现出几分喜色,尤其是背麻袋的那个,用手背抹去了额角的汗,如释重负地舒了一口长气。

  “可惜功不抵过呀。”安歌幽幽地叹了口气道。

  三人立时浑身僵硬,背麻袋那人甚至微微发起抖来。

  安歌看住他,道:“大周律例,窥视长公主者该如何呢?”

  剜去双眼!

  那人的颤抖就此停住,屋内一片死寂,静到连三个黑衣人的汗水滴到地上的声音都听得分明。我心下骇异,如果要论大周律法的话,劫持公主已是火刑。是他自己让下属进屋“瞧瞧大周长公主的风范”,现在倒讲起大周律法来。

  安歌此时眸子里却一点笑意都无,冷森森的仿佛能把人冻住。

  “谢少主。”

  那黑衣人声音沙哑微颤,磕了一个头,坐直了深吸一口气,竟然真伸出双手双指朝自己双眸叉上去……

  我胃里翻滚,顾不得别的,趴在床沿上便大声呕吐起来。

  耳边听见安歌温婉的声音:“可以滚了。”

  没有人可以象他那样,将一个“滚”字说得那般温和好听,但那声音此时听来就象刀尖划在铸铁上,刺耳、突兀,让我毛骨悚然。

  我不敢抬头看,也无法用完全脱力的手臂撑起上身去看,只以余光看到那三个黑衣人站起身,那个自剜双眼的人也勉强站起,似乎又将麻袋扛在肩上,发出极度隐忍痛苦的闷哼后,一步步朝门外走去。血滴了一路,又被他自己的靴子踩得晕开。

  我脖子僵硬,却依然硬生生地转过头看向自己的绣鞋,我必须确定它们依然是干燥洁净的,并未染上任何血污。不能晕,不能软弱。我一遍遍对自己说,勉强支持不至于让自己晕过去,头无力地枕在手臂上沉重地喘息着。

  “哟,吓到平阳了。”安歌靠近我,满意地欣赏着我的虚弱,“如何,我的长公主殿下,想起我是谁了没?”

  我张了张口,这才发现身体已战抖得发不出声音,拼命吞咽了几次,用尽全力的声音依然很轻:“想起来了,一个草菅人命的败类、懦夫,慕容安歌!”

  “啪”的一声,我左半边脸立时就肿了起来。我将嘴角内侧撕裂后的血尽数吐出来,不知哪来的力气,竟能撑起身子面对他。虽然牵扯到脸颊的皮肉时痛如刀割,我仍朝他亮出了一个不屑的笑。

  “慕容安歌,大周最卑鄙无耻的叛逆定远侯慕容宣最看不起的庶子。你小时候虽然又黑又瘦总是挨打,却还有些男人样,不象现在。”

  慕容安歌的面色变得极其可怕,苍白中透着阴森的黑气。

  我静静等待暴风雨的来临,心里却五味翻腾,说不出是什么滋味。

  他曾是胆小怯懦默默无闻的少年,我一直想不起是他,就是因为那时的他太不起眼了。庶出、内向、自小丧母、男生女相,这使他在家族里一直受到同胞兄弟们的欺凌,就连他的生父定远侯慕容宣也非常不待见他。

  他跟随其父到封地宴都后,直至十八岁上才又随其父回京述职,自此一举成名,被誉为大周国最美男子。那时我还未从内廷政变的阴影里走出来,整日躲在闺房足不出户,因此从未见过他一面,对他的名字也只有一个模糊的印象。

  皇嫂居然和慕容家的人扯上关系,皇兄知道了会是如何感觉?皇嫂的族人已经遍布大周国要职,如果宁氏里通外和,以后的仗还怎么打?

  我觉得耻辱,觉得可笑。

  皇嫂已叛变?这个可能性比较小。如果大周战败,首当其冲被处死的就是皇兄和皇嫂。如果皇嫂荒诞到想以这种方式给自己留一条后路,勾搭的也不应该是慕容安歌,而是慕容宣的长嫡子慕容余。最有可能的是开战前她与慕容安歌已有私情,如今藕断丝连互相利用。

  但皇嫂的娘家人,宁氏一族,就很难说了。宁家靠着皇嫂,在朝中的势力已是枝繁叶茂,这么多人,其中一两个背着皇兄皇嫂暗地里接受定远侯的好处不是不可能。慕容安歌这次甘冒奇险潜入皇宫,必定有极其重要的任务,挖一挖大周的墙角或许就是其中一项。

  “说你傻还是聪明呢?”慕容安歌凑在我耳边,与此情此景极不相称的温婉声音令我一阵阵泛寒。此人冷静得可怕,就算被我的辱骂刺中要害,也不过是须臾的功夫就冷静下来。

  “不惜自己的名誉救一个戏子出宫,真是傻到极点。但刚才那样故意激怒我,却又是聪明得很呀。猜得不错,象你这么有价值的美人,我怎能不用来向骆明轩换点东西呢。”

  我心里苦笑,这大概正和明轩心意,他的心思恐怕是最好我遇个什么意外死掉吧。

  正如慕容安歌所说,我是一个有利用价值的人,活着时如果没有起到作用,那么我的死也是能够被拿来利用的。大周长公主死在敌方手里无疑会打击大周军心,而我和明轩的双簧唱得太好,谁都会相信,我死后最受打击的会是明轩。

  唯一不算太糟糕的是,看来明轩尚未向定远侯表露他离开大周的意向,定远侯仍将他作为头号大敌。但,这次我被绑架,对他来说岂不也是暗中和定远侯合作的最好机会?

  安歌还在继续:“无论他换与不换,结果都会一样,因为你本身就是最有价值的。平阳你想自取死路,不让骆明轩为难么?或是乘早一死,以免日后被羞辱?”

  我的心冰凉冰凉的,他果然是这般打算。无论明轩是什么反应,我的结局已定。死,我并不怕。但是被羞辱,绝对不能。一旦到了万不得已的时候,也只有选择一死。

  我摸了摸领口,这象是一个最普通的小动作,并没有引起慕容安歌的注意。

  我的领口里有一颗叫归尘珠的烈性毒药,只要遇到□□,无论是唾液还是血液,即刻便会起作用。先是麻痹神经,让人感觉不到痛楚,几个呼吸的时间内就能让人死去,片刻后尸身化成粉末,对手就算想在尸身上动手脚都不能。

  真正的灰飞烟灭,尘归尘、土归土,这就是“归尘珠”名字的由来。而它的缔造者,我的大姐常齐公主,已在那场政变中断了尘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