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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21节(2 / 2)


  彭加木说:“理论上讲,如果一个人从古代活到现代,未必是不可能,比如生物的进化论,还有,我们的子孙后代就是我们生命的延续,难道你可以代替自己后代活下去?”

  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,修习阴阳术法,其中不乏一些偷天换命之术,好比我的命,便是父亲用别的胎儿的命换来的,此乃‘借胎还魂’,除此之外,还有寄魂夺舍,借体重生,借尸还魂,都是术法当中所需,不过,这类符术最多只能用一次,一旦活过来,需要时时刻刻躲避老天爷的惩戒,一旦被发现了,必将永世不得超生。

  老头点了点头,他一边脱掉了衣服一边说:“我被流放后失去了不死的能力,但是,我的魂是永生不灭的,而且在这片土地上,阴曹地府无权捉我,所以,我可以一次又一次的投身到我的后代,以他们的身体再次活下来。”

  那是一具干巴巴的肉身,条条肋骨显露,身上尽是一些黑斑,而那些斑点居然与被我救醒了的研究员很像,是荫尸斑么?更为震撼的一幕再次发生,那老头的双手居然扣在了自己的脖子上,他的指甲划破皮肤,犹如聊斋志异当中的画皮那样,一点点的撕开皮囊,一只白色手臂探了出来,伴随着他的扭动,那层皮被渐渐的脱落,站在我们面前的哪里还是刚刚瘦小枯干的老头啊,他分明是一个十二三岁的少年!

  “你,你你,我一定是在做梦!”郝家兄弟二人一个劲儿的揉眼睛,反之,彭加木却很淡定。

  “按照生物进化论,如果一个人活得年代久远,那么他未必会比现代的人强到哪里,湖南有一个轮回村,我曾听朋友讲过了,村里的人不论老人小孩儿,皆会记得前世所发生的事情,所以,理论上来讲,永生未必是不可能,就像是dna,我在美国留学见过dna的排列,如果形容的话,那些排列的组合更像是一道解锁,或许,很久以前我们人类也是永生或者可以活的久远,只是不知道后来为什么会被套上限定的枷锁。对了,如果你验证了理论的真实性,那么小朋友,人生必须按照现在的一世算起,所以,你应该叫我爷爷。”

  第三百零五章 不死国的往事

  彭院长非但没有流露出丝毫害怕的神色,反而却与对方进行了一次辩论,甚至他将一个两千多年前的人贬为了孙子,这可令我们几个大为佩服,差一点就没喊出‘漂亮’二字。

  叫做莫布斯的少年,面对彭加木的话像是有点没反应过来,他问:“当听说一个人活了两千多年,难道你不会畏惧我么?”

  彭加木摇摇头:“畏惧?真正的畏惧是源自于无知,当真正了解了又何尝谈得上畏惧二字,好比,很多人怕鬼,甚至很久以前我也害怕,当我躺在了病床上,忍受病魔的侵害而昏倒的时候,经常会听见一些奇奇怪怪的声音,他们像是在议论我什么时候会死,不过,我在无数次的疑问中坚持的活了下来,那个时候我就在想,或许,他们就是老百姓口中的鬼吧。”

  “但在中华的历史当中,能长生不死者,可称为神仙,既然我是神仙,那你见到我,难道不应该表现的惊讶,或者有什么求我的?”

  好像这位年纪轻轻的‘骂不死’有点接受不了彭加木的淡定,所以,他在极力的为自己找一些自尊,然而,每一次他的话,好像都顶在了铁板上,面对这位连死亡都不曾畏惧过人来说,我想,就算是如来佛祖站在他的面前,彭加木依然也能挺胸面对吧。

  “长生不死?好吧,就像我说过的那样,每个人都有后代作为生命的延续,他会承载我们的爱,当百年以后,依然代替着我们活下去,那么每个人都是长死不死,但未必每个人都可以让世人知道你会长生不死。”

  “怎么讲?”

  “这世界可有人记得你?”

  就这一句话,大祭司沉默了,对啊,每个人都会经历生老病死,可又有几个人能够有意义的让历史铭记?所以,古往今来,名利二字,名要排在利的前面。

  彭加木的话不单单让骂不死沉默了,同样对我们也是一样,或许一时半会儿,还理解不了生命的意义究竟是什么,不过,当务之急,还是要赶往罗布泊。

  双方的交流,骂不死的傲气被彭加木抨击的体无完肤,我想,对于这个知识分子而言,前路未知,还是不要让莫名的人类产生优越感才是好事,毕竟,我们是去冒险,而不是旅游。

  去不死国,我与素儿为了救爷爷,胖子老雷为了古董金银,巴特需要获得足够的钱来支付回到城市里的高额赔偿金,彭加木则是想要探究那个世界,骂不死是想恢复不死之身,并且带着他的族人回到不死国。

  大家的利益息息相关,又均有着共同的目标,为了能保持内部的团结,我想彭加木是故意而为的。

  没有了傲气的‘骂不死’终于下了所谓的神坛,也不再如之前那般高深莫测,他心平气和的为我讲述了不死国的事情,当然,这一切是在他强烈要求我们边走边谈的情形下。

  巴特在前面蹚路,或许没有他的驱虫手段,我们这一次夜行必然凶多吉少,一边赶路一边听着他的娓娓道来。

  最初的那名楼兰国王,是自西边而来,他误入到了不死国那个神秘的国度,见识了许许多多的不死的人类,以及奇怪的事情后,国王获得了不死国的友情,并且给了他足够的黄金,要他选择再此建城。

  至于原因,骂不死说,都是源自于长生不死所带来的‘寂寞’。

  而且,不单单普通人进入不死国难之有难,不死国的人们想要出去也是一样,双方一直都是平行的,而唯一能够相交的地方就是耳洞湖。那名国王离开了不死国,依照约定,他聚集了他的族人在此繁衍声息,过了不知多少年,楼兰国带带相传,吸引了许多来自西域的居民,进而衍生了西域三十五国的百姓。

  在不死国的国王建议下,楼兰城建造了一条通往国内的大道,此道名为‘太阳路’,而不死国也改命为太阳国,成为名副其实的天神国度。

  他说,曾经有一位方士来到过不死国,想要为当时的秦朝皇帝求取不死药,并且答应用金山银山来换。然而,不死国的不死源并非源自于不死药,所以,那名方士被打发。

  可是,方士回去以后,将整件事写在了玉帛,交由秦始皇进言,声称太阳国有不死药而不给,瞧不上大秦的话,于是,引得亲王大怒,可那个时候正在倾尽全国之力修建秦皇陵以及长城,兵力有限,就打算着等忙完了再去,结果不幸死在路上。

  后来这份奏折落到了刘邦手里,然而,汉高祖出身市井,见过的方士多不胜数,他也深知骗术,所以不予以理会,那份写着楼兰的玉帛就留了下来,直到汉武帝年间,打算开阔西域之时,才意外发现了这块秘密文件,武帝深信长生不死,又问东方朔。

  东方朔说:“的确有不死国存在,此国有一座山名叫员丘山,山上有不死树,食之增寿,亦有红色泉水,饮一口则容颜不老。”

  武帝将玉帛给了东方朔。他在扫视了一遍后哈哈大笑,接着说:“山海经中叫此国为无继国,按照地点应该在世界的东边,可这里却是在西边,地点不对,不过我曾见过一名胡僧,他曾言,西域多美女佳人,遍地是黄金,那里的民风淳朴,但如果说不死国在西,那么山海经中记载的便是错的,这倒也有点意思。”

  武帝有了兴趣,便找到了张骞,让他去西域一带查看,顺便看一看邻国之中可有强的过大汉的国度,于是,就有张骞出塞,一路西行时。

  提到这儿,骂不死苦笑了一下说:“当时因为在不死国中与人打架,扭断了别的头,又把头丢了,导致那个人无法复活,国王便将我流放,与我一同的还有国王的儿子。”

  我疑惑的问:“儿子?不是没有后代么,怎么会有儿子?”

  “这个儿子是国王与一个外来的女人所生,此子名叫‘胡塔克’下生后,双眼是红的,被国人称为不祥之人,所以一直都被关了起来,因为族人不需要吃饭,在不死国没有食物,只有水源与野果,那个胡塔克喜欢吃东西,后来他觉得饿,就挖坑想要逃走,但挖着挖着,挖到了虫子的窝,饥饿难耐下,胡塔克吃了许许多多的黑色虫卵,导致他最后变成了大虫子,成了虫子以后的胡塔克会飞,他逃离了监狱,族人将他当做是魔鬼,用石头打他,胡塔克就去咬人,每一次他咬过的人,都会变成虫子。国王纠集了许多的武士,与胡塔克战斗,甚至找来了楼兰帮忙一同对付胡塔克才将驱除不死国。”

  事情还没有结束,回到沙漠以后,胡塔克犹如天高任鸟飞,在沙漠中兴波作浪,渐渐的,他有了神智,也就不再吃人,反而喜欢人们来供奉他,相信他。

  传说,胡塔克只要动怒,那么整片沙漠会掀起了黄沙,后来,张骞出塞到了夜郎国,年幼无知的骂不死,侮辱了大汉,导致了后来被灭国,张骞又到了楼兰,再次见识到了不死国与楼兰的子民。

  他回到了大汉,将事情告知给了武帝,自负的武帝派兵来到西域灭了夜郎国,又与楼兰建交,可是却窥看到了不死国的神奇,大汉朝的铁骑所向披靡,硬生生打服了三十六国。

  当时的不死国正处在全国灾难性的阶段,于是封堵上了通道,这一切的事情,都是骂不死在‘楼兰美女’的记忆中所见。

  从此不死国,被彻底与世界隔绝,唯一的进出口便是在罗布泊,为了保证安全,楼兰将保护国家的烟团放置于罗布泊的出口,这才有了后世的神秘。

  武帝几次寻找不死国未果,一点点也就放弃了,随之张骞打开了丝绸之路,算是让大汉朝走向了一个辉煌。

  第三百零六章 抵达罗布泊

  提到这儿,‘骂不死’还苦笑了一下,他说自己自从被流放过后,从来没有离开过沙漠,创建了夜郎国以后,还以为自己是无敌的,尤其宣扬了神权主义,多数族人又有他的血统,族人哪怕死后,身体同样不僵。

  可他却因为听了旁人的蛊惑,反叛汉朝,杀了汉朝的使者,导致整个国家被大汉朝的铁骑摧毁,从那之后,他开始了茫茫沙漠的流浪之旅,后来又在沙漠被称为精绝人,到了近代以后,骂不死找到了古树,发现了树神奇之后,将古树安置于曾经他们族人的埋骨之地,目的是以古树成为寄养逝者魂魄的地方。

  我们路上始终讨论着过去的事情,不过,准确的说,应该是彭加木在与‘骂不死’求证西域的文明,甚至还有那些层层林立的佛塔寺庙。

  俩人倒是探讨的不亦乐乎,但却将巴特给累坏了,实在坚持不住了,我们就坐下来休息,吃一些蜘蛛、蝎子来过果腹,到了天明,走向高地会感觉空气阵阵的波纹,就像是被扭曲了似的。

  我们历经千辛万苦,在胖子、巴特、彭院长都被毒虫咬过之后,终于抵达了罗布泊的边沿,这一天,太阳依旧毒的吓人,如果不是全副武装,恐怕我们早就要被晒成了人干。